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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广州市环境?;ぞ终畔⒐改稀罚ㄒ韵录虺啤吨改稀罚?。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站”(//www.gz.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www.253z1.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广州市环保局窗口(地址: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市政务中心六楼市环保局窗口) 领取。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广州市环境?;ぞ种澳芰斓技胺止?、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临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所属社会团体。
2. 规章文件
市环保局规范性文件、广州市环保法规、广州市环保政策文件、广东省环保法规、广东省环保政策文件、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其它相关政策文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噪声标准、危险废物标准、固体废物标准、核与辐射标准、机动车排放标准 。
3. 规划计划
中长期环境规划、专项环境?;す婊?、能力建设规划、专项环境功能区划、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
4. 业务工作
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环评受理公告、环评审批公示、验收审批公示、环评退案公告、环评单位申报项目情况、重大项目环评公示、环评资质单位、环评分类管理名录、排污指标核定、挂牌督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保专项资金、国三、国四标准车型目录、排气超标机动车辆公告、环保标志查询、固废污染防治情况、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有单位、危险废物名录、严控废物名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信访与投诉、排污费征收、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突发性环境事件及处理情况、空气质量日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环境公报、监测报告列表、监测能力、收费标准、生态示范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幼儿园)、环境友好企业、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及职员聘雇、职称评定、招标公告、意见征集与反馈、接访预告、接访简报、政务动态、环境监察动态、环境监测动态、环保宣教动态、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总量减排专刊、创模复检、廉政动态(机关作风建设)、区县环保局工作动态信息、年度工作总结。
5. 统计数据
环境统计年报、行政审批统计、其它。
6. 其它
大事记、广州年鉴-环境?;?、业务表格。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广州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站”(//www.gz.gov.cn)或本机关政府网站(//www.www.253z1.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广州市环保局窗口(地址: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市政务中心六楼市环保局窗口)查阅。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www.253z1.cn/root43/。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市政务中心六楼市环保局窗口(地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市政务中心六楼市环保局窗口(地址)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在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市政务中心六楼市环保局窗口(地址)设有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长期有效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信息本身有效期限。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市政务中心六楼市环保局窗口)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广州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www.253z1.cn/root43/ysqgk/200810/P020081003572959473546.doc)?!渡昵氡怼房梢栽谑芾砘勾α烊?,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市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ysq.gz.gov.cn/businessflow/applyPublication!index.action。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www.253z1.cn/root43/ysqgk/200810/t20081003_888.htm)。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短趵妨碛泄娑ǖ?,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三、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广州市环保局环境经济与宣传合作处(名称)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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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市中路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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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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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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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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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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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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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0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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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83203190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广州市环保局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窗口(名称)
办公地址:
|
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市政务中心六楼市环保局窗口
|
邮政编码:
|
5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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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12:00 13:00-17:00
星期五:9:00-12:00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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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38920928
|
传 真:
|
38920930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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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83203184,传真:8320319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办公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1号,邮政编码:510091,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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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8日